家中有长期病患或者老人的街坊,
一边要维持家庭的运转...
一边要照顾病患、老人...
忙得团团转~~
时间、精力、医药费
等问题会让人头痛不已……
其实
家庭病床和老年病区的建床服务
能帮到上述人群
↓下面这篇文章请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家庭病床的建床准入条件有哪些?★家庭病床的建床需要符合10种疾病情况之一,且诊断明确、适合居家并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实施治疗和护理,有近两年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或门诊诊疗记录。★除了要符合10种疾病情况,参保人体弱行动不便,长期卧床,到医疗机构连续就诊有困难,并存在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指中度及中度以上功能障碍)才可建床。★另外,申请建床的参保人家中要有监护人照顾,要有与建床医疗机构保持定期联系的能力,并能协助医生、护士对参保人进行相关护理。家庭病床需由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开设。
家庭病床的建床需要符合如下疾病情况之一:
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急性发作;
2.恶性肿瘤晚期(放疗、化疗、热疗除外);
3.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
4.需长期卧床休息的骨折(仅限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坏死或股骨头置换术后,髋关节骨折或置换术后);
5.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疾病;
6.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
7.肝硬化失代偿期;
8.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
9.在家进行腹膜透析的尿毒症;
10.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
老年病区的建床准入条件有哪些?老年病区的建床条件包括申请建床的老年人年龄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病情达到住院条件的,生活重度和完全不能自理(指重度功能障碍),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各种管道的;
★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瘫痪的;
★医疗专家组会审同意的其他情形。
申请指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开展家庭病床或老年病区的医疗机构提出建床,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特别提醒!!!
提醒参保人,无论是家庭病床或老年病区,每年最多建床3次,每次建床不超过90天,第三次建床或转建老年病区(家庭病床)须由医疗专家组会审通过后方可按老年病区(家庭病床)管理。参保人因病情仍需继续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可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待遇,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其他结算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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