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是指为符合住院条件,需要系统性治疗并行动困难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所开设的系统治疗型的病床。在适宜的家庭环境下为您提供贴心、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社区家庭病床服务办理条件
自费患者不设门槛,均可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建床时间不限。
高明区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具有入院指征且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家庭病床社保报销: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急性发作;
恶性肿瘤晚期(放疗、化疗、热疗除外);
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
需卧床休息的骨折;
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疾病;
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
肝硬化失代偿期;.
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
备注:其中中毒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需卧床休息的骨折这三类仅限于职工医保才能报销。
家庭病床报销手续如何申请?参保人员申请家庭病床,由慢性病防治站评估是否符合办理家庭病床条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开设家庭病床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经高明区社保局核准同意并确定审核期起止时间后生效。开设家庭病床每一期不超过90天,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期,如特殊情况需超过的,要补充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重新办理。
需要哪些资料?办理家庭病床治疗或续期的需要以下资料:
1.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需医疗机构医务科盖章)和既往诊病病历及必要的辅助检查报告书;
2.拟开设家庭病床医疗机构主诊医师按病情填写《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设家庭病床申请表》;
3.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近半年检查检验报告。
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如果您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办理家庭病床即可享与住院同等的报销权利,社保分局与开设家庭病床医疗机构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当月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报销部份,社保分局直接与医疗机构自动结算。
社区家庭病床服务宗旨:经济:省钱到“家”,轻松就医;
方便:上门服务,免去奔波;
及时:有求必应,快速反应;
科学:专业团队,个性化治疗;
社区家庭病床的服务项目:全科医疗:全科诊疗(含抽血检验和用药),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完善健康档案。
社区护理:肌肉注射,伤口换药、褥疮护理、导尿(留置导尿管)、插胃管(鼻饲)、吸氧、营养和膳食指导、生活护理指导、心理指导等。
中医中药:体质辩识、封包、天炙、针灸、推拿、按摩、理疗。
社区康复:康复指导。
临终关怀:疼痛止痛、姑息治疗、临终关怀。
家庭病床服务点:家庭病床科咨询